海南“黑油”猖獗冲击市场 监管“治标不治本”
记者调查发现,海南违规销售非标油、燃料油、走私油现象较为突出,对周边渔港安全及港口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威胁,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由于各监管部门没能有效衔接,存在相互推诿现象,一番查处整治之后依然“治标未治本”。业内人士建议,成立专门工作组,打破“九龙治水”的局面,联合各部门开展监管和执法,清理整治非法炼油调油窝点、非法汽柴油销售点、流动加油车及海上加油船,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 “黑油”猖獗 非法售油冲击市场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海南省内市场上,各类无证经营个体户销售的非标油、燃料油、走私油仍在海上、陆上市场肆意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早在2017年,海南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开展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油品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全省辖区海上用油市场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禁止销售硫含量高于10ppm的普通柴油。 记者近期在海南文昌清澜港、琼海谭门港、陵水新村港和三亚等地港口调查发现,随着捕鱼季节来临,各种非标油、走私油较为猖獗,不时有冒着黑烟的私人加油船与渔船进行交易,或者加油船直接往车辆上灌装。这样很容易发生油品泄漏,对周边渔港安全及港口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威胁。 目前,海南省部分地区私设油罐、加油机以及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日渐增多,非标油、调和油、走私油活跃,存在较大的安全和质量隐患。目前黑油点主要有两类:一是以流动加油船、加油车为主。主要是各港口、码头和货场(停车场)非法流动加油船(车)流动为渔船、货船、工程船、货柜车等提供加油服务;二是栖身于公路边的非法加油站、修车档、货场(停车场),直接为车辆加油。这些黑油点均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手续。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黑油点进货渠道多样。据不完全统计,海南非法售油点有70多个,销量约每月4000多吨;流动加油车约100多辆,销量约每月3000多吨。 多位市场人士透露,黑油点频现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执法部门对油品市场监管不力,致使油品资源供应渠道多,大量不规范的个体私营中间商加油船,冲击市场。 品质堪忧 低劣油品破坏生态 非法经营油品存在诸多隐患。由于准入门槛低,海上市场充斥着各类无证经营的油船和个体户,高污染且易燃易爆的燃料油、非标油、勾兑油并存,严重吞噬正规加油市场。 据调查,海南省海上市场成品油年需求量约为25万吨,目前全省海上规模较大的78家经销商中只有7家经销商证件齐全,其他经销商都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的加油船只设备老化,船上设备简陋、破损,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没有配备作业应急物资,一旦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很难自救;且所销售的油品数质量管理不严,大多为易燃易爆的非标油、燃料油、勾兑油,极易对海洋造成严重污染,再加上许多船只属无证经营,偷税漏税现象普遍存在。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经营管理处处长翁小龙介绍,在陆上成品油非法经营环节,主要存在的违规销售现象有:一些社会单位在无证经营的情况下,对用油客户销售以次充好的油品,开具违规发票,损害消费者利益;一些正规的生产企业,为提高利润率,在无成品油销售资质的情况下,对外销售大量的燃料油至海南陆上市场,并开具燃料油发票,违反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广使用国V标准车用柴汽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非国五标准油不能上陆的规定。 今年6月23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和海南省商务厅联合发布了《海南省提前推广使用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海南省油品即将进入“国六(国Ⅵ)”阶段。按照方案初步工作目标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供应、销售的汽油应符合《车用汽油》中的国Ⅵ标准且全年蒸汽压限值不大于60千帕,供应、销售的柴油应符合《车用柴油》中的国Ⅵ标准,停止供应、销售低于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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