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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暗设爱情陷阱 六旬老汉涉嫌诈骗获刑13年

2018-12-01 10:48来源:新民晚报浏览:手机版

  “黄昏恋”暗设爱情陷阱
  六旬老汉涉嫌诈骗获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姚彦静)“黄昏恋”本是温暖而美好的,但在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靠着大龄补贴生活的六旬老汉用两副面孔,虚构各种身份,竟让中青两个不同年代的女性逐渐落入爱情陷阱,进而骗取她们的钱财。被告人周某因诈骗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趁虚而入的黄昏恋
  2016年6月,年过50的刘阿姨二次离异后,认识了当时年近60的周某,他时不时出现在刘阿姨身边,嘘寒问暖,如此二人开始了“黄昏恋”。交往不久,周某告诉刘阿姨,自己有个哥哥在公安局工作,还有个姐夫在法院工作,不需要刘阿姨出面,就可解决她和前夫的官司,不过需要刘阿姨先付20万元“打通关系”。刘阿姨信以为真,取出20万元和打官司所需的材料给了周某。同年9月,刘阿姨收到周某的“好消息”:官司赢了,前夫赔了18万元。
  没等刘阿姨拿到赔偿金,周某告诉刘阿姨,自己可帮她办经济适用房,没到手的18万元直接被周某收入囊中。他不断怂恿刘阿姨将自己的房产抵押人民币90余万元,并将其中60余万元作为办理费交给了他。但经适房迟迟没到手。由于周某曾嘱咐不要将二人的事告诉其他人,刘阿姨在给钱时,从没与女儿商量。到2017年下半年,刘阿姨仍未收到任何关于办理经适房的消息,最后周某还以自己生病,拒绝与刘阿姨见面。直到这时,她才将此事告知女儿,确信自己是着了骗子的道。
  2017年9月25日,刘阿姨在女儿陪同下,来到普陀区公安机关报案。经查,周某今年60岁,早些年与老婆离婚,和儿子住廉租房。平时靠大龄补贴生活,偶尔也会做一点小生意,每个月有3000到5000元生活费。周某还有犯罪前科,1984年曾因诈骗罪被判了3年。案发后,刘阿姨才得知,这个“老伴儿”在跟自己交往的同时,还挥霍着她的积蓄,潇洒地和一个小姑娘谈起了恋爱。
  同时与姑娘谈恋爱
  早在2016年12月,还没和刘阿姨分手的周某,在一家美发店认识了20多岁的李小姐。为博取姑娘欢心,周某吹嘘自己在菜篮子工程上班,有其股份。在李小姐面前,周某出手阔绰。李小姐逐渐对这个看上去事业有成的老男人芳心暗许。
  不料30多岁的年龄差,遭到李小姐父母的反对,为赢得他们的支持,周某称可帮他们进入自己所在的菜篮子工程。周某每月通过银行转账,给李小姐父母各5000元人民币作为“工资”,此举不仅打消了李小姐一家的疑虑,更是取得了他们的好感。在周某承诺“年底可获得分红10万元”的利诱下,李小姐父母马上爽快拿出了8万元,给他投资所谓的“菜篮子工程”。
  犯罪事实可以认定
  经审查,周某儿子的证词称:大约2016年9月起,周某多次给其转账多笔2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现金,并称要钱用时随时帮他取出。其间,还让其将部分钱转账给一个叫“小花”的女孩。对此父亲曾向他解释:这些钱是一个有钱老阿姨给她女儿花的。经周某儿子辨认,父亲口中“老阿姨家的女儿”,正是李小姐。
  到案后,周某拒不认罪,辩称和被害人刘阿姨是男女朋友关系,没有诈骗钱款。但谎言说多了自然漏洞百出,依据周某前后矛盾的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以及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据,可以认定周某的犯罪事实。经审查,被害人刘阿姨被周某以各种理由骗取金额160余万元,以投资菜篮子工程为由向李小姐父母骗取钱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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