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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建华决定逮捕

2018-11-27 10:3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1月2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张建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建华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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