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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平台出售无人认领包裹 专家:当噱头涉嫌欺诈(3)

2018-11-21 14:5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拿无人认领快递当噱头涉嫌欺诈 
  受访的郭先生告诉记者,他曾跟卖家交流过,所谓无人认领快递,更多的是商家营销的噱头,以此勾起消费者的好奇心理和购买欲。其实售卖的大都是不值钱的商品。“根据买家性别不同,卖家会发不同的商品,男士大多是牙刷、数据线,而女士则会发一些小饰品等。”郭先生说。 
  对此,刘俊海认为,商家挂羊头卖狗肉,通过误导性宣传,利用消费者的猎奇心理来获取利益,涉嫌虚假宣传,是欺诈行为。“若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可能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 
  “商家自己包装无人认领快递,其实是在虚构事实,误导消费者。”邱宝昌认为,商家的这种行为应当认定为欺诈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另外,对于无人认领快递在二手交易平台出售的,刘俊海表示,平台应当履行监督义务,提醒卖家商品的来源是否合规合法。曹兴权也持有相同观点,他认为,统一收费的交易平台相当于实体商场,要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具体包括事前审查、事中抽查、事后担责。对于商品的来源、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平台有义务进行监督检查。”曹兴权说。 
  “对于擅自倒卖快递的商家,平台应该严格遏制这种行为,不应提供经营空间。”邱宝昌表示。 
  记者就此咨询了交易平台客服,客服表示,如果买家收货,买卖达成,平台就无法干预。但买家如果认为“无人认领快递”涉嫌虚假宣传,可以对卖家进行举报,平台可接受投诉,情况属实将对账号进行处罚。 
  刘俊海建议,应将此类失信商家拉入黑名单,并启动联合惩戒失信的问责机制,不让其有机会捞到任何好处,确保失信成本高于失信收益。另外,交易平台应加强监管,避免此类现象出现。如果平台疏于监管,行政机关也可以向网络平台进行问责或施以行政处罚。 
  消费者受欺诈有权要求惩罚性赔偿 
  包裹买回来打开后,消费者大都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但赔偿又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有的消费者嫌麻烦不再追究,有的消费者则要求商家进行赔偿,但在沟通中,买家最终也因种种原因而自动放弃了赔偿。“我找卖家退款,被拒绝了。”郭先生表示,卖家说本就是福袋包裹,买到什么都靠运气,不受理退款退货事宜。“我买了三次,每次都只能认倒霉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刘俊海表示,购买此类商品后,消费者有权和商家友好协商获得惩罚性赔偿,也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者拨打12315请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如果调解未果,消费者可以依据仲裁条款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刘俊海说。 
  “如果是产品质量差,对人身体有损害的,消费者可去快递管理部门如邮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退还价款,并要求三倍赔偿。”邱宝昌说。 
  曹兴权建议消费者,不要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对这些无人认领快递的销售行为,消费者应当加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同时,消费者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如果能了解无人认领快递的处置流程,就会对这些营销行为少一些盲目的信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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