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建军决定逮捕

2018-11-20 13:4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1月1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李建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建军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