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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7人走私贵重金属出境团伙被判刑

2018-11-19 16:36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沈阳11月19日电(记者范春生)无业人员牵头组织,拉拢机场工作人员及旅行社导游、随团游客里应外合,“联手”将巨量黄金携带出境……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特大走私贵重金属案一审宣判:以金哲峰为首的27人犯走私贵重金属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缓刑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至3月间,沈阳市无业人员金哲峰多次在一珠宝公司购买黄金后,指使朋友孙非将黄金交给金哲峰安排好的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工作人员马圣杰3人,由马圣杰等利用机场工作人员身份便利绕过海关检查,将黄金带入机场国际隔离区交给金哲峰安排好的赴日本旅行社导游、随团游客。再由这些赴日人员乘坐国际航班将黄金带到日本,交给事先安排好的收货人员。以此方式走私黄金至日本共计约111.5千克。 
  据涉案的机场工作人员、旅行社导游供述,之所以“配合”金哲峰,是因为他每次都给好处费。涉案游客称,中间人说帮带黄金“报销团费”,因此就答应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哲峰、孙非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多次组织或参与组织他人非法携带巨量黄金出国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马圣杰等25人非法携带或介绍他人非法携带黄金出国境,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为此,判处金哲峰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判处孙非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2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不等刑罚,同时均被并处罚金。(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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