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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 51人获刑

2018-11-17 10:03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石家庄11月17日电(记者李继伟)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51人受到法律制裁。
  裕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吕某某自2012年8月被假释后,逐步笼络了前科劣迹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并在辛集市某步行街租赁门脸房开设茶楼作为该组织活动据点。2014年以来,吕某某等人为维护其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树立非法权威,先后在辛集市各地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36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吕某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温某某、张某甲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魏某等5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刘某某、丁某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在辛集市市区、中里厢乡、新垒头镇等区域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吕某某等51名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根据各被告人在组织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及各自所犯的罪行,裕华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吕某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两名骨干成员温某某、张某甲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对其余4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告人被处以罚金。(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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