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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十岁的江苏淮安男子王兵,几年前承包了淮安一家快递公司分部的业务。2016年10月的一天,一名自称刘某的男子找到王兵,说他在淘宝网上卖塑料玩具枪,准备在王兵这里长期发货。见有生意上门,王兵没有多想,与刘某谈好了全国各地的发货价格,并约定每月结一次账。谈好之后,刘某要了许多空白快递单子带了回去。
之后每次发货,刘某都是自己把货包装好,然后填写并贴好快递单子,将货交给王兵运输。按照快递公司规定,寄件人在寄快递时,应首先出示自己身份证件,然后快递公司开箱查看,对可以邮寄的物品要加盖“已验视”印章,违禁品则不能寄。但是每次刘某发货,王兵都没有检查,直接盖上“已验视”后即发货。王兵后来为了省事,更是直接把“已验视”的章交给刘某,由他自己盖章,然后直接将货装车发出。
2017年春节前的一天,王兵所在快递公司总公司作出规定,凡是枪形物品一律不准发,包括玩具枪在内。王兵立即想到了刘某经常发的玩具枪。会后,王兵因害怕被公司查到罚款,告诉刘某枪不能发了。见王兵态度坚决,刘某无奈同意。
过了一段时间,刘某又联系王兵,让王兵继续帮他发玩具枪快递。经不住刘某软磨硬泡,王兵最终同意了。
2017年3月2日,王兵收到刘某寄出去的一个退回件,箱子已经破损。出于好奇,王兵打开箱子查看,发现里面有一把金属制成的黑色手枪柄,还有一些螺丝之类的东西。王兵拿起手枪柄,感觉比较重,像是仿真枪,怀疑刘某以前在自己公司寄的不是玩具枪,而是仿真枪。
过了几天,刘某又来寄快递,王兵把退回的货还给他,并对他说以后不要寄枪了。刘某告诉王兵这些不是仿真枪,不会有事。王兵将信将疑,但也没再表示反对,继续对刘某送的快递进行寄送。
2017年4月2日,王兵接到公司客服电话,说刘某寄出的快递被外地警方查扣了。王兵赶紧登录快递公司系统查看,发现被查扣的货物是一把手枪,从图片看与刘某上次被退回的货物一样。王兵立刻发微信告诉刘某这一情况,刘某承诺说以后再不发枪了。
过了一段时间,见没什么动静,刘某又找到王兵,说以后不再寄枪,而是寄枪的零配件以及BB弹。为了招揽业务,王兵在没有拆开查看的情况下,再次同意帮刘某寄发快件。
2017年5月19日,化名为刘某的男子武某(另案处理)因涉嫌买卖枪支罪被警方抓获归案,根据其交代,王兵随后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兵在明知武某所邮寄的物品系枪支及枪支配件,且属于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仍多次帮助武某运输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运输枪支罪。2018年10月11日,王兵被淮安市淮安区法院以非法运输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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