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被撞倒数月 多部门互相推诿 5名干部被处理
路灯被撞倒数月,多部门互相推诿 安徽滁州5名干部因不作为、慢作为被处理 违纪问题通报 10月23日,安徽省滁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不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 今年6月以来,因大型车辆违规停放,滁州市清流河公园内的路灯相继被撞倒3根。群众反映,事发后长期无人过问、维修。 2018年10月,市园林局公园科副科长张军、清流河公园管理所所长胡卫东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公园科科长马祥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市园林局局长方纯苟、副局长屠万林分别受到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事件回顾 今年9月,滁州市清流河公园内,三个大型路灯横躺在地,“伤势”严重,格外扎眼。一旁小型停车位上停放着多辆大型货车和卡车。 清流河一期提升工程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11月完工。该工程本是滁州市为进一步优化美化清流河公园景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一项亲民惠民工程。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管理,蜂拥而至到此停车的大型车辆,却让这项亲民工程变了味。 “两个多月前,我亲眼看见一辆悬挂外地牌照的大卡车倒车时,把一根路灯撞倒了。” “最气愤的是,路灯被撞倒这么久了,还是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没人管这事。” 车辆违停无人管,路灯倒地无人问,不仅破坏了公园环境、妨碍市民休闲散步,也引来周边群众的质疑,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查处经过 9月25日,当地网友在论坛发帖反映此事后,该市有关部门摘录网友的问题反映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市委要求,市纪委监委立刻启动调查。 经查,该工程业主单位为滁州市重点局,承建单位系南京大千公司。具体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下属单位市园林局公园科负责,清流河公园管理所负责日常管理。那么,路灯倒地究竟归谁管呢? “路灯设施的管护还没有移交给我们,我也不清楚路灯具体是什么时候被撞倒的。”面对调查组工作人员的询问,作为日常管理者的清流河公园管理所所长胡卫东一脸茫然。 “我们只负责公园的卫生和安全,路灯应该由撞它的司机负责,找不到肇事方,就应该找建设方。”市园林局公园科副科长张军言之凿凿,其理由是目前工程还在质保期内,路灯和其他硬质设施的维修应由市重点局负责。 而市重点局负责此工程的工作人员徐军,则向调查组出示了一张城市基础设施移交表,表上清晰显示着清流河公园路灯设施已经移交给了市园林局,代表园林局签名接管的正是张军。 “质保期内的损毁维修,属于质量问题的,由南京大千公司负责,而属于人为损坏的,由市园林局负责处理。”徐军解释说。 面对多部门间的推诿扯皮,调查组立刻找到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并与张军、胡卫东进行第二次谈话。 “属于人为损坏的,找不到肇事车辆,应该由中标的管护单位负责。”面对调查组出示的基础设施移交表,张军承认没有告知胡卫东移交手续已经办理,但曾告知他在公园内硬质设施出现损毁时,可直接联系南京大千公司进行维修。 “6月份,我发现路灯被撞后,按惯例找过大千公司,他们虽然答应了,但一直没有人来维修,我也没再过问。”此时,胡卫东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职之处。 “为了和园林局搞好关系,能够顺利结清尾款,之前对于硬质设施的故障、损毁,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们都免费进行了维修。但这次因为采购路灯的配件比较麻烦,而且明显是人为损坏,我们就一直拖着没有维修。”面对询问,大千公司工作人员陈凯显得十分无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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