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重磅风向标:最高法为何发出特殊邀请?
民营经济重磅风向标:最高法为何发出特殊邀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邀请了17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云南法院。特别的是,这17名代表都来自全国各地的民营经济领域。 这一邀请并不是偶然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11月1日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强调的:“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在全国人大代表总结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表态,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民营经济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这次视察行动,都激发出了哪些真知灼见?最高法和全国人大代表谈了什么?我国民营经济的司法保障将有什么新动向?中国长安网记者全程随团,为读者揭秘。 破解执行难 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的“定心丸” 在全国人大代表们到访云南省大理中级人民法院时,一位民营企业家讲述了她亲身经历的“法院执行”。 她是云南海桥园艺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韩昆仙,与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理荣强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2016年11月8日,她的判决书下来了,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海桥公司4034余万元。 “但是被告迟迟不肯履行,成了‘老赖’。最终,我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没想到在很短的时间内,大理中院就分文不差地为我们公司追回了款项!” 谈到自己对案件执行的感受,韩昆仙哽咽地说:“十分感谢大理中院,要不是法院,公司几百号人都会面临失业。” “保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执行,是执行法官的使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我们的责任。”大理中院的办案法官对中国长安网记者说。 这样的讲述,感动了另一位民营女企业家——广东省高州市果留香石榴专业合作社社长温锦玲。 在回程前的总结座谈会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温锦玲说:“在法官的帮助下,当地企业起死回生。有了如此好的司法保障,让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外来企业能更大胆到云南来投资,更有安全感!” 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大屏幕上视频连线执行现场。 韩璋 摄
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大屏幕上视频连线,人大代表们直接看到了查封(腾房)执行案件的现场、执行案件的和解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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