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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死两岁儿子 “代孕妈妈”一审获刑7年(2)

2018-11-08 08:40来源: 华西都市报浏览:手机版

  最新进展
  一审判决 母亲获刑7
  孩子亲生父亲认为判决太轻
  2018年10与16日,经过不公开审理后,11月7日,雁江区人民法院认为,李丽明知后果,仍放任自己的行为,致使鑫鑫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因系自首和初犯,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7年。 当日出庭的李丽头发有一些乱,她的妈妈一直在旁边哭泣。李丽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提起上诉,然后低着头退庭。
  罗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李丽赔付直接经济损失2.4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罗甲的表弟表示,他和罗甲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经济损失我们可以不追究,但判决太轻了。我们认为她不属于自首,而且焚尸情节太严重,判决中没有体现。”(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田雪皎王祥龙摄影报道)(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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