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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一大学生“卖猪肉”资质被抢,带出污染企业无环评建新厂内(4)

2018-11-07 16:23来源:法律与生活浏览:手机版

        “6月29日,我们向县委、政府提交了请示函,7月1日,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说:6家屠宰场与金瑞公司的经营权许可由主管局进行协调,2002年的拆迁赔偿由相关部门核定物价。县政府要求农牧局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宋云坤称,“但梁局长继续诓骗我们,在7月9日召开了连金瑞公司负责人都没到场的协调会议,在7月18日开了只有我们6家参加的单边座谈会,7月20日是他承诺的协调时间,他却外出休假了。”
       “金瑞公司是股份制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行业更是特种行业,金瑞公司的股权变更,不但要符合《公司法》,也要符合《生猪定点管理条例》。在7月25、26日,及8月3日,我们分别向县委、政府、农牧局递交了《请示报告》与《告知书》,阐述了6家屠宰场与金瑞公司的历史沿革,再次强调了申诉意见,但无人理睬我们。”宋云坤称,“因为金瑞公司在强行了断金瑞公司职工劳动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相同工龄补偿金额差距巨大的问题,所以部分职工自行发起了维权行动,他们在公司生产结束后锁住了公司大门,但全程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在农牧局的诬告下,县公安局出动了近百警力,他们不问缘由、不出具法律文书,就粗暴地对我实施抓捕!”
        “遭举报,金瑞公司因环保不达标被关闭。整改期间,没有许可擅自屠宰并将未经检疫产品销往市场,至今未受处罚”
        “因周边居民举报金瑞公司环保问题,8月19日,邓副县长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调查后,依法将金瑞公司关停,并指示在环保关停期间,不得宰杀生猪,否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杜昌强称。
      “11月16日凌晨3点,金瑞公司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屠宰生猪61头并将未经检疫检验的产品销往市场。案发后相关部门只追回了部分产品,但由于县领导以及农牧局领导的庇护,已涉嫌违法犯罪的相关人员一直都未受到任何处理,依然逍遥法外!”宋云坤激动地说:“此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定点管理条例》,以及《生猪定点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疫的生猪产品,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3倍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1-2万元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金瑞食品公司的违法屠宰是发生环保关停期,且未取得任何生产经营许可,根据生猪定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处3-5倍货值罚款,对单位处5-10万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到1万元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未做任何整改县政府同意恢复生产;污染依旧被实名举报,举报人个人信息遭泄露”
      “关停整改后,我们6家就到了阆中鸿宇肉联厂进行生产,并稳定住了南部县的市场,但金瑞公司在2017年11月底,就着手制造事端以逼迫县政府允许他们恢复生产。”宋云坤称。
        “于是,县农牧局、环保局就向县政府递交了《关于同意金瑞公司信访投诉处理过渡期恢复生产的汇报》,2018年2月7日,县委朱副书记就主持召开了金瑞公司迁建过渡期恢复生产研讨会,并形成了一致意见,出台了《会议纪要》,原则同意了农牧局、环保局的恢复生产意见。”宋云坤称,“但赵某明确地告诉我们,截止8月31日是过渡性生产时间,允许我们在老场生产,搬迁到新厂后,金瑞公司就跟我们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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