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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首起涉黑案主犯一审获刑19年“芝麻山圈”涉黑团伙盘踞当地10(2)

2018-11-07 14:09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经二次退查后,此案发展成为一个有51人涉案的大型涉黑涉恶案件,其中涉黑犯罪17人,涉恶集团犯罪7人,其余为关联个案犯罪,并深挖出隐藏在幕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程某生。
       4月4日,蕲春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会商,明确提出此案在一定程度上符合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特征,要求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加大证据收集力度。
       从6月1日开始,蕲春县检察院指派公诉部检察官到蕲春县公安局办公,在侦查专案组里跟班工作,认真细致梳理每一个个案,并建议县公安局从团伙的组织层级上层层抽丝剥茧,围绕涉案人员的角色地位全面取证、逐一定罪。
       6月29日,专案移送至蕲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蕲春县检察院组建了由该院副检察长张国学为首的“10·19”起诉专案组。
       8月13日,此案顺利移送蕲春县法院起诉。
       指控被告人组织“地下出警队”
       10月16日至17日,程某生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蕲春县会展中心开庭审判。
       公诉人指控,自2008年起,被告人程某生陆续召集十几名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从事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高额利益。逐步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漕河镇芝麻山区域,以此为据点将影响力向周边辐射,直至整个漕河城区。
       该组织对外统称“芝麻山圈”,建立了名为“正能量”的微信群,用于沟通和发号施令;内部已形成了一定的规矩和纪律,如下级要听上级的话,要尊重上面的大哥,小弟可由其他大哥安排出去做事,但须报经自己的大哥批准。
       该组织还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或强行介入当地建材、采矿、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非法获利百万余元。
       2017年1月,蕲春县一家置业有限公司经理王某慕“芝麻山圈”的恶名,聘请被告人高某辉担任公司保安队队长并按月支付工资,高某辉带领“芝麻山圈”成员充当“地下出警队”,为公司处理各类纠纷。
       2017年七八月,甘某等3名债权人前后多次到这家置业公司找该公司负责人詹某讨要工程款。詹某通知高某辉前来处理,高某辉经被告人陈某兵、陈某同意,带领两人的小弟等人赶至现场后,采用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将债权人逼走。
       除此之外,该团伙还通过拦截运砂车辆、殴打货车司机垄断城投搅拌站黄砂供应。
       主犯组织领导的持续性成焦点
       在法庭辩论阶段,程某生及其辩护人辩称,程某生“长期在坐牢或戒毒,根本没有时间作案或者组织、领导黑社会”。
       公诉人从程某生在此期间并未动摇其组织、领导者地位、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非法影响具有延续性三个方面,说明程某生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持续存在,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说法予以有力反驳。
       也有多名被告人及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既未举行类似拜师之类的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仪式,也未履行入会手续,自己并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公诉人义正辞严指出,现阶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逃避打击、增强隐蔽性,对内对外通常不明目张胆地举行入会仪式等,就共同犯罪的本质而言,“参加”既包括明示的共同故意,也包括心知肚明的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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