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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成立兰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和处

2018-11-07 13:46来源:中国甘肃网微信公众号浏览:手机版

甘肃省人民政府成立兰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和处置领导小组

  兰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明确指示批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政府立即启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由应急救援阶段转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处置阶段,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事故督导组的指导下,省政府为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成立了兰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和兰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依规加快推进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及道路交通整治等相关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供稿)

11月8日起,G75兰海高速公路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禁止这些车辆通行

  11月6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G75兰海高速公路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禁止三轴(含)以上货车通行的通告。

 甘肃省人民政府成立兰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和处

  为预防G75兰海高速公路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临洮至兰州方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11月6日,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决定自2018年11月8日零时起,G75兰海高速公路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禁止三轴(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时间自2018年11月8日零时起至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通车之日止。
  二、禁止通行路段为G75兰海高速公路21.5Km(井坪收费站)至0Km(兰州南收费站)临洮至兰州方向。
  三、绕行路线:从临洮、临夏驶往兰州方向的禁行车辆,由G75兰海高速公路井坪收费站驶出,经国道212线驶往兰州。
  四、甘肃省高速公路“12122”报警救援电话、“12328”交通服务电话将24小时提供咨询、报警救援服务。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服从指挥,有序通行。
兰海高速21.5至0公里长下坡路段 将实施最严管控
  记者6日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为预防G75兰海高速公路21.5至0公里长下坡路段(临洮至兰州方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该路段将从11月7日起实施最严格管控措施。
  车辆分道行驶和限行。该路段左侧车道为客车道,中间车道为客货车道,右侧车道为应急车道。货运车辆应当在客货车道行驶,严禁货运车辆驶入左侧车道,严禁货运车辆超车,严禁占用应急车道。该路段南北双向禁止运输不可解体的超限运输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严格控制车速和车距。机动车在该路段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客货车道限速70公里/小时,客车道限速100公里/小时;七道梁隧道内客货车道限速50公里/小时,客车道限速60公里/小时。机动车在该路段行驶时,与前车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加强路面管控和应急管理。途经该路段的所有重型货车必须自觉驶入七道梁隧道出口处的公安检查站,接受安全检查。公安机关发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大型货车发生制动失灵等故障,须立即采取有效避险措施并报警求助,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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