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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京口:成功办理公安撤回案件 揭开赌场疑案的内幕

2018-11-06 10:3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赌场被查,“老板”去向不明,8天后又主动投案自首,然而对关键犯罪事实却讲述不清、前后矛盾。这其中究竟藏着怎样的猫腻?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对一起公安机关撤回的“疑案”进行监督,最终揭开了这起开设赌场案的内幕。
  今年5月,京口区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撤回案件进行逐案复查时,一起开设赌场案引起了复查小组的注意。该案于2016年10月25日被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案卷反映,犯罪嫌疑人徐某在该区一出租屋开设游戏室,放置“鳄鱼公园”“侠盗枪手”等赌博游戏机20台,供他人赌博。2016年8月2日,公安机关查获该游戏室,当场缴获赌资3640元。8天后,徐某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因患尿毒症,徐某被取保候审。由于证据疑点较多,检察机关两次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疑点仍未能排除。在第二次退查期间,公安机关以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撤回。
  “赌场既然存在,肯定有人开设,一定要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京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永平和检察官助理荆俊等人对该案进行了深入审查。他们发现,案件疑点和矛盾集中在自称赌场“老板”的徐某身上:徐某虽然对游戏室布置及经营流程描述得非常详细,但对游戏室租赁及赌博机的来源一直语焉不详。据其供述,游戏室是2016年7月中旬其从一个叫小王的人手上转来的,但不清楚小王的真实名字,联系方式也没有了。赌博机是小王留下来的,没有收费。
  接盘游戏室,连转让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都不知道?20台赌博机居然免费相送?这显然不合常理。贾永平告诉记者,“顶包”案往往有两个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患有影响羁押的严重疾病,二是案发一段时间后会主动投案,但对关键细节语焉不详,该案非常符合“顶包”案的特征。
  今年6月,检察机关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并建议将该游戏室工作人员老严及出租屋房东作为突破口,锁定外围证据,再针对证据矛盾讯问徐某,揭露谎言。补充外围证据后,侦查人员于6月12日再次传唤徐某。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徐某交代了“顶包”事实。如检察官之前的判断,徐某只是赌场工作人员,该赌场真正的老板是韩某。案发后韩某让徐某“顶包”,因徐某有尿毒症,再加上自首,肯定不会重判,并约定法院判的罚金由韩某承担。念及生病后韩某对自己的照顾,徐某一时糊涂答应“顶包”。
  6月13日,公安机关将韩某抓获。进一步调查得知,韩某于2016年1月被京口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此次案发,韩某正处在缓刑考验期内,这也是他急于找人“顶包”的原因。
  8月29日,韩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包庇罪一案由京口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移送京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对案件的深入审查中,韩某与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于案发前已经达成共谋,如事发就由徐某冒充赌场老板“自首”的细节浮出水面。承办检察官认为,徐某的罪名认定不当,“本案游戏室由韩某出资开设,徐某负责日常管理,二人共同构成开设赌场罪。徐某与韩某事前通谋,案发后独揽罪行以包庇韩某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应以共同犯罪论处,不应再以包庇罪评价。”京口区检察院遂对韩某、徐某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韩某前罪缓刑部分,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连同前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7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宣判后,韩某、徐某均表示认罪服法。(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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