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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匿高档酒店里的卖淫团伙

2018-11-04 13:32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藏匿高档酒店里的卖淫团伙

漫画/高岳

  从传统的“会所式”“浴场式”卖淫场所,转移到多家高档酒店,通过长租客房,进行“流动经营”,企图躲避公安机关侦查视线,这是安徽省芜湖警方破获的“4·24”组织卖淫案的新特点。《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获悉,该案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1月,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梳理日常涉黄线索时发现,有人利用微信平台发布招嫖广告,且广告中的“服务”地点指向该市多处高档酒店。
  “我们发现位于镜湖区的一家高档酒店多个客房内有人组织卖淫,且每到夜间甚至凌晨,酒店的人员进出活动就异常频繁。”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经过分析,他们判断在该酒店活动的可能是一大型网络招嫖犯罪团伙。
  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随即指令鸠江分局开展侦查。多名便衣民警组成侦查小组,于3月下旬进入镜湖区新天地大酒店,摸清组织卖淫团伙由杨某等10余名贵州、四川籍人员组成,组织卖淫的违法犯罪活动时间为每日下午2点至第二天凌晨4点。
  办案民警介绍,该案涉案人员多,形成组织严密、层级分明的犯罪集团。集团内共有5名股东,大多从事过卖淫嫖娼活动,熟悉这个行业的操作模式。与其他卖淫团伙很不一样的是,他们对内实行严格的“公司化运作”,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实行专人招嫖、专人接待、专人收费、专人管理,有着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
  在具体操作中,负责招嫖的人员从网上下载各种美女照片作为微信头像,通过手机微信添加附近的陌生人或是在“夜生活”丰富的QQ群里,推送招嫖信息,以此吸引嫖客。发现嫖客后,他们在QQ、微信上谈好价格,然后统一车接车送。嫖客到了酒店,由专人接待,送至房间,再由管理“卖淫女”的人,带“卖淫女”到房间供嫖客挑选。结束后,有专人来现场结账,结账方式可以网络支付,也可以刷卡支付。
  “组织者杨某等人为了对卖淫活动进行统一管理,还建立了微信群,组织成员每日需在群里签到,汇报招嫖数量,并制定了激励制度,如将成员业务与工资挂钩、达到一定业务量可以‘升职’等,刺激业务员扩大招嫖业务量。”办案民警说,该起案件中的失足妇女有的最高每天从事卖淫活动达10次,价值观极为扭曲,身心健康遭摧残。
  案件的侦破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该团伙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他们安排人在酒店轮班“盯梢”,并不断更换组织卖淫的酒店和房间号,躲避公安机关打击。不过,警方通过深入侦查,逐步摸清了该团伙的交易流程和卖淫客房的变换规律,并通过对涉案车辆轨迹的研判,成功锁定该团伙藏匿于市区某小区的员工宿舍。
  今年4月24日,芜湖警方组织多个抓捕组,对杨某等涉嫌组织卖淫的团伙成员进行收网。当晚,抓捕组在酒店现场抓获该团伙成员6名,涉嫌卖淫嫖娼的嫖客、失足妇女8名,现场查获卖淫工具安全套、“果冻”、招嫖小卡片2万余张、pos机等物证。
  令抓捕民警惊讶的是,现场还搜出大量记录用于培训“卖淫女”的流程表以及组织成员的日常笔记。笔记中,记录了团伙头目开会时,主要围绕如何提升业务量、如何躲避警方侦查等议题展开,比如招嫖时少发一些附近的陌生人、多拓展QQ群业务等。
  为将该卖淫团伙一网打尽,芜湖警方于今年5月赴贵州、浙江等地对在逃成员开展追捕,一举抓获团伙组织成员张某等多人,目前以杨某为首的该组织卖淫犯罪团伙成员已悉数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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