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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侧记(2)

2018-11-02 13:14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2018年,中关村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时代集团公司总裁王小兰在发言中反映金融市场环境趋紧、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等问题,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法规。
  王小兰提到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货款现象,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耿哲也反映了大型国企和有关政府机构拖欠货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回应说,“这个问题值得关注,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都不能打白条,店大欺客不行。这个事,有关部门要好好抓一下。”
  会场上发出一阵会心的笑声。
  “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怎么落实怎么执行?今后清理‘老赖’也要清理政府‘老赖’。”习近平总书记继续说,“我们抓八项规定,这些都属于违反规定的问题,政府‘老赖’也得列入黑名单。党中央支持你们讨债,如果再赖下去,我们会帮你们打官司。”
  全场再次响起热烈掌声。
  问题背后更有箴言。切实推动权利、机会、规则平等落地见效,加大扶持自主创新融资力度,继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鼓励国企和民企联手推动国际合作,创新有关监管方式……民营企业家代表们立足各自领域,纷纷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讲话。
  “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习近平总书记说。
  数字足以佐证:整个经济体系中,我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针对当前社会上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习近平总书记没有回避:“这些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
  “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
  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都不要听、不要信!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还结合自己的从政历程谈到,“无论福建、浙江还是上海,我们恰恰是在实践中认识到民营企业的不可替代性和重要作用,更加坚定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解,我们党已经把这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上升到制度层次。”
  “总之,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掷地有声。
  直面当前民营经济的困难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分析指出,这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等多重矛盾问题碰头的结果,是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结果,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结果,是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结果,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
  “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习近平总书记如此评价当前民营经济遇到的困难,并勉励大家,这些困难“一定能在发展中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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