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校园贷"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年3次预警(2)
第三,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新时代的大学生要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个知法、守法的现代人、理性人。要明晰个人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报警,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郑重提醒广大大学生工作者和资助工作者,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密切关注在校学生的大额经济支出,及时向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宣讲不良“校园贷”及其各类变种的危害,避免学生落入陷阱而不能自拔,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 来源:中国青年报(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韩红曾为郭敬明叫停飞机?当事人否认 10-09
- 未成年人性侵案多发生在暑假 96%是熟人作案 10-09
- 偷同事手机换新工作 轮到自己遭窃不敢声张 01-20
- 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注册将设师德红线 10-08
- 支付宝资金被“蚂蚁搬家” 10-16
- 河北省委书记:总结工作实事求是 部署任务措施有力 03-12
- 中纪委副书记:改进作风从查处节礼奢靡抓起 01-07
-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传递活动在京启动 10-09
- 高校教学改革需着眼整体抓好配套 10-20
- 大学生参加中学同学会偷老师钱包 被判罚8千元 10-09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