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发布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 职务犯罪持续时间最长达22年
法制网北京10月31日讯 记者 张雪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显示,北京一中院23年来共审理职务犯罪案件1802件,其中95.67%为涉贪污贿赂类案件。职务犯罪时间跨度较长,平均持续7年,最长的达22年。 白皮书显示,1995年建院至今,北京一中院共审结一、二审职务犯罪案件1802件,判处罪犯2306人。从数量上看,自1998年之后,此类犯罪案件数量开始攀升,2003年达到年收案132件的最高点。在罪名分布上,涉贪污贿赂类案件1724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95.67%;渎职类案件78件,占比4.33%。在刑罚裁量上,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占比32.57%,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比43.02%,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6.29%。此外,职务犯罪案件犯罪金额普遍较高,100万元以上的845件,占比46.89%。判决没收赃款物、追缴经济损失共计折合人民币66亿余元,实际追缴到位共计44亿余元,执行到位率67.1%。 白皮书披露,科级及科级以下的“小官”是涉职务犯罪的主要群体。北京一中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的被告人中,科级及科级以下的1756人,占被告人总数的76.15%;处级421人,占被告人总数的18.26%;司局级107人,省部级以上的22人。在白皮书披露的一起贪污案中,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清洁队队长王远利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与相关单位签订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委托协议过程中,以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220万元。 白皮书显示,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时间跨度普遍较长,平均7年,最长的达22年。被告人犯罪时间跨度为5年以内的1766人,占被告人总数的76.58%。犯罪时间跨度最长的是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原主任李柱,李柱于1989年至201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犯罪时间跨度长达22年。 北京一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说,作为首都建院历史较早的中院,北京一中院审理的“首例”案件和高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相对较多,审理的涉及中央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职务犯罪案件相对较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岗位是频繁涉案的“重灾区”,一些重要关键领域甚至出现多人涉案的“塌方式”贪腐枉法。 “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新的变化趋势,如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犯罪主体日趋多元,系统性‘塌方式’案件增多等,给案件审理带来新的挑战。”吴在存说。(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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