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新华社西安10月27日电(记者张博文)挪用贫困户低保金、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挪用扶贫奖补资金……近日,陕西省纪委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商洛市洛南县三要镇永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勇存在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挪用贫困户低保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张勇以村文书名义将23户村民的45亩承包地上报实施退耕还林,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3.6万元,作为村组集体收入;2018年1月,张勇将低保户许某2017年1.5万元低保金收回村上,用于支付村聘保洁员工资。2018年9月,张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退耕还林款和低保金已向村民兑现。 渭南市白水县雷牙镇刘家卓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曹小红存在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问题。2016年至2017年,曹小红利用为本村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便利,以帮忙办事为由,分别从8户危房改造申报户处索取现金共计3.93万元。2018年9月,曹小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咸阳市长武县科协原主席程小平、报账员冯华存在挪用扶贫奖补资金问题。2014年10月,程小平安排冯华将县财政局拨付25万元奖补资金中的24万元打入自己名下银行卡,将其中9.9997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垫付的项目资金,14万元用于购买个人活期理财产品。2018年6月,程小平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2018年9月,冯华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西安市周至县竹峪镇政府原工作人员王克锋(现已退休),在2017年负责城建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未能尽职尽责核对信息,致使竹峪镇东大墙村一户群众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发还。 安康市旬阳县棕溪镇政府干部王勇存在违规向贫困户索要现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榆林市佳县乌镇政府工作人员张冠军违规为亲属领取农机补贴款24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汉中市佛坪县岳坝镇龙潭村党支部书记冯成林、村委会主任田尚鑫存在骗取扶贫补助资金问题,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延安市洛川县土基镇鄜城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东怀存在私自占有承包款及失职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案的1.4万元国家补助资金已收缴。(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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