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排队怀孕”不应陷入法理之争
为破解女教师扎堆生育的困局,某地一家大型集团公司创办的幼儿园出台“排队怀孕”制度,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女教师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排队,确定怀孕顺序,违反规定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一名女教师“插队”怀孕,被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该教师提起维权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差额并进行赔偿,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10月24日《检察日报》) 稍有法律常识者都会知道,“排队怀孕”与法律相悖,但在一些用人单位负责人看来,自己有迫不得已的理由。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很多单位尤其是基本以女性构成的如幼儿园、中小学、银行等单位,快步进入女性扎堆生育的高峰期。客观情况是,女员工如果扎堆怀孕生育,势必影响单位正常运行。这也是每当“排队怀孕”新闻发生,都有人建议听听单位心声的原因。 这里,法与理似乎发生了冲突。在一些用人单位负责人看来,虽然从法律上讲员工有随时怀孕的权利,但从道理上讲员工应该体谅单位的难处。用人单位的苦衷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可是法律就是法律,道理再大也不能大过法律,不能骑到法律头上。“排队怀孕”的发生,可以看到,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依然任重道远。 陷入法理纠结的还有一些员工。有的员工认为,我管你单位有什么困难,反正怀孕和生育是我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做出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所以,总会有一些员工“插队”。而用人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道理,维护所谓的权威,也只有进行处罚,直至开除。最终闹得不开可交,走上了法庭。 其实,围绕“排队怀孕”的种种道理,并没有那么充分。于用人单位来讲,在人员结构上应该有一个梯次,大量员工都处在怀孕和生育的年龄段,虽然有二胎政策放开的问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员结构的不合理性。这种问题带有一定普遍性。不少用人单位“激动”起来,连年招人,招大量人,而一旦“冷静”下来,能够几年不招人,招很少的人。 这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单位缺少活力,人员结构严重失衡。很多重要岗位,都存在人员青黄不接,只靠一两个人撑着,现在还行,倘若有事,只能停摆。这是发生在“排队怀孕”上,如果员工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大面积请假或者辞职了,还不是一样影响运转,甚至瘫痪。 人员结构是一个复杂问题,解决起来没有那么容易,即便如此,也不是没有可解之道。在用人单位心里,“插队怀孕”的员工不讲道理,对单位没有认同感。确实,员工应该体谅单位的难处,与单位做好沟通,考虑到“扎堆怀孕”对单位造成的影响。可是,员工为什么对单位没有认同感?这难道不是一种企业文化问题吗?当单位要求员工有认同感时,自己又给了员工多少归属感?现在很多单位根本就不重视文化建设,根本就没有对员工的尊重。 哪怕存在人员结构问题,只要形成良好的单位文化,问题就不会那么突出,很难走向极端。问题正在于,现在很多单位都存在严重的文化问题,很多单位在日常管理中根本就不讲道理。很多讲道理讲大局的员工,很听单位的话,又得到了什么?那些接受“排队怀孕”,坚守岗位承担更多任务的“好员工”,有没有得到足够补偿?单位不讲理,要求员工讲理,多少有些理屈词穷。 “排队怀孕”不应该陷入法理之争。法就是法,必须得到尊重,很多单位的理也不是那么充分,一些员工也应该换位思考。“排队怀孕”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文化问题,对这两方面问题,都值得认真调研思考,力争以妥善有效的方式积极解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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