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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根传决定逮捕

2018-10-25 13:4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0月2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罗根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罗根传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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