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办案记|8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一年多的工资(2)
得知判决生效后农业公司仍不履行给付义务,该院民行科协助7人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并保持与执行局密切联系,依法同步监督案件执行情况。 经法院执行局查询,白某的公司银行账户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白某表示目前只能支付部分工资,六个月内才能支付全部拖欠工资。 “检察官,听说最近白某要把大棚卖出去,他们公司的东西也都拉走了。”8月6日早上,该院民行科干警接到李某的电话后,立即和法院执行局取得了联系。得知信息的执行法官即刻联系白某,其已是关机状态。为避免财产被转移,法院立即裁定查封大棚,并邀请该院民行科干警现场监督。 三天后,白某将执行款全部转账至法院账户。前不久,执行法官将执行款支票交到了7名农民工手中。 (作者单位:河北省灵寿县检察院)(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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