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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保险能避债避税?别妄想了 老赖保单也可执行(2)

2018-10-22 13:17来源:成都商报浏览:手机版

  情况四,属于投保人财产权利的情形。《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因为法院强制执行关于保险金是否可以用于抵债的案件中,强制执行的对象就是投保人权利,因而根据相关法律的解释和法院裁定情况来看,作为投保人和债务人为一体的情况,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有理由强制执行保单现金价值来抵债。
  4种情况不能避债
  1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的
  2被保险人为逃债而恶意投保的
  3属于法院强制执行保险产品类财产权范畴的
  4属于投保人财产权利的
  避税?
  赔偿金作为遗产会面临遗产税的征收
  该人士同时表示,保险产品的避税功能相对来说就单纯多了,主要涉及的是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条第五款: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提到的是保险金赔偿金,一般指的是重大疾病给付的保险金、意外险医疗费用赔偿、身故赔偿金等保险赔款。
  为了规避保险金带来的遗产税,要对人寿保险单指定受益人。保险赔偿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会面临遗产税的征收。
  保险的避税避债功能确实受《保险法》《税法》《合同法》规定保护,但在投保人、受益人、债权人、债务人等多个角色的经济纠缠中,要用法律规定来维护各方合法合理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公平公正。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代理人需要理解保险避税避债的真正内涵,不要盲目夸大其功能;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和购买保险产品。(记者 田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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