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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匠界"老师傅"开黑作坊专配名车钥匙 案值2000万(2)

2018-10-22 09:4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刘某销售的汽车钥匙都属于半成品。所谓半成品,即钥匙壳、钥匙头、商标尚处于分离状态,但被组合包装在一个包装袋里,其中不含芯片。一套半成品汽车钥匙配件实际价值仅十几元,一旦流入市场,就会被人贴标进行二次组装——安置芯片并解码编程,随后即可冒充“原厂”钥匙出售,售价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 
  自2016年办厂以来,刘某销售的钥匙头,全是其工厂自产的,而钥匙壳和商标,大部分由他网购而来,与自产的钥匙头组合包装后进行销售。有些客户还会发来模具,请刘某生产其定制的带标钥匙柄,他也欣然接受。 
  提前介入、密切沟通,让“首案”成“铁案” 
  据悉,绝大多数汽车生产商的商标证上,核准使用的商品并没有“汽车钥匙”或“钥匙”,这是否就意味着汽车生产商没有在汽车钥匙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呢?该案是江苏省首例非法制造、销售拥有注册商标权的汽车钥匙案,侦办之初问题便接踵而来。 
  案件办理过程中,武进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承办检察官金丽娜与公安办案人员进行了密切沟通,发现大部分汽车品牌的注册商标证上核准使用商品仅列明“汽车及其零配件”,没有明确列明“汽车钥匙”,而针对“汽车钥匙”是否属于“汽车及其零配件”这一案件关键点,法律、司法解释均未有明确规定。在咨询相关法律人士、知识产权注册代理专业人士,并翻阅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后,金丽娜认为,从汽车购买、使用常识即销售、交付过程、使用习惯等来分析,汽车钥匙属于汽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可以这么理解,商标注册证中核准使用的商品即‘汽车零配件’中必然包含汽车钥匙这一物件,由此可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虽然只是仿造小小的汽车钥匙,但从2014年到案发整整4年多时间里,刘某通过网络平台把钥匙销售到了全国各地,每条线索都涉及上万条数据:数万条淘宝、阿里巴巴、QQ、微信等网络平台的交易记录;数万条涵盖5大银行的交易流水;数万条涵盖德邦、圆通、中通、顺丰等快递公司的物流收发记录等。 
  为了依法查实案件情况,承办检察官金丽娜指导办案民警对证据进行精准分类,对收缴的6万余套涉案钥匙按品牌进行了统计,并区分自产和网购的精确数量,对被侵权的20余家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家逐家进行沟通,逐家邮寄样品进行鉴定,确认涉案钥匙是否侵权。通过对上万条各类数据的整理、分析、统计,最终摸清了刘某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千名“上下线”的真实身份和相关侵权事实。(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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