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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今年来共批捕涉黑恶犯罪430件1688人(2)

2018-10-22 09: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双提前介入:6000余条取证意见被采纳 
  扫黑除恶斗争开始时,四川省检察院即推出“双提前”介入机制,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由各地批捕、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同步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会商,对取证方向、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提出意见。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派出700余名骨干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涉黑恶犯罪221件,提出取证意见6000余条,均被采纳。 
  1999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饶拾元利用“社会名气”先后聚集刘勇等刑满释放人员或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以饶拾元为组织者、多人为组织骨干、主要成员较为稳定、层次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该团伙先后在宜宾辖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宜宾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指派捕诉部门骨干共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与公安干警会商案情20余次,提出侦查意见300余条,协同公安机关查明犯罪事实6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查封、冻结涉案财物近3亿余元。该案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在全国交流推广。 
  今年8月,四川省检察院牵头与省公安厅会签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举报处置渠道,对重大复杂案件要主动派出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打击效果。目前,全省已有15个市州检察院与同级公安等部门建立横向协作机制,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 
  精准打击:排除非黑恶势力嫌疑人200人 
  “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的也一个不能凑数。”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四川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48人,追捕56人,追诉漏罪漏犯42人;排除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62件200人,不批准逮捕230人、不起诉12人。 
  今年2月,四川省检察院下发通知,在全省推广表格式辅助审查法,要求各地在建立个案台账基础上,针对黑恶犯罪案件参与人员多、作案次数多、证人证言多、涉案罪名多和定性难“四多一难”的特点,用好表格式辅助审查,逐一评析参与人员的行为性质、作用、地位,以此增强案件审查细致度、精准度。 
  今年1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了陶金标等人高利放贷系列案件。7月4日,其中的10件66人全部移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16’专案不仅涉及非法经营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多个罪名,而且证据庞杂,被害群众数量众多,检察机关的准确定性对于能否认定‘套路贷’意义重大。”武侯区检察院检察长介绍说。 
  该院运用表格式辅助审查,梳理66人法律关系、作用地位,变更其中40人逮捕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同时,对照省检察院转发的上海等地认定“套路贷”案件的裁判要旨,认为犯罪嫌疑人仅以高额利息为获利手段,无非法占有目的,最终不予认定“套路贷”案。 
  此外,四川省检察院还充分发挥领导指导作用,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举办了3期全省扫黑除恶培训,转发了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办案经验,开通了24小时服务基层检察机关热线电话,就政策法律适用、起诉书制作、出庭预案完善等进行全天候悉心指导。同时,制定并下发挂牌督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案指导意见,省市两级院对重大疑难复杂黑恶案件采取同步阅卷、听取汇报、指导庭审等方式下沉督导、全程指导。今年前9个月,四川省检察院已对43起案件进行现场阅卷,挂牌督办;22个市州检察院对辖区内100余起有重大影响案件进行了全程跟踪指导。(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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