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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访谈|崔智友: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2018-10-21 11:0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专访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

 大检察官访谈|崔智友: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在办理邓某某故意杀人死刑上诉案时,到案发现场走访取证。

  南国金秋,最美的季节。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记者直接感受到广西检察官们积极向上的火热干劲。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告诉记者,7月底大检察官研讨班结束后,广西检察机关不等待、不观望,立即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迅速行动抓落实,转变观念谋发展,目前初步形成了新时代广西检察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凝心聚力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检察工作的时代新坐标
  记者:崔检,您好!您如何看待这次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
  崔智友:这次大检察官研讨班,主要是解决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理念、思路、具体工作方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新一届最高检党组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发,明确了在新起点上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的时代坐标,张军检察长明确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形成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等检察工作新理念,既指出了创新发展的方向,又提出了破解难题、抓工作落实的思路方法。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检察机关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明确理念,理清思路,找准定位,把握坐标,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谋发展、强弱项、补短板、重自强。
  记者:张军检察长提出“转隶就是转机”,您如何理解这句话?
  崔智友:过去检察工作确实存在自侦和预防跟其他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尽平衡的问题,并由此派生形成“三个不平衡”,即: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刑事检察中公诉部门的工作与侦查监督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工作发展不平衡,最高检、省级检察院的领导指导能力与市、县检察院办案工作的实际需求不平衡。张军检察长强调,转隶就是转机!我的理解,首先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法律监督本质属性,切实把精力转到主责主业上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中国检察制度、司法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重要特色,是党和国家为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22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中明确指出,“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并第一次鲜明提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同时,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也都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强化法律监督、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其次要以新一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从思想观念、机构设置、力量投放上进行调整,切实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这方面,广西检察机关已经在积极稳妥向前推进。
  做好检察产品的“供给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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