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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芒对准群众深恶痛绝黑恶问题湖北公安机关创新战法严打新型涉黑(2)

2018-10-18 20:49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在打小打早、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下,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向“公司化”“软暴力化”“网络化”转型,一批过往有劣迹的人员着手“洗白”身份,甚至藏匿、外逃,给警方侦破带来极大难度。
       今年6月,湖北宜昌当阳市公安局从辖区一起现行二手汽车被抢夺案入手,历经3个月,深挖细查抽丝剥茧,成功侦办了公安部督办的一起涉恶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实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警方查明,该案是披着“合法”外衣的“套路贷”。
       面对新形势,湖北省公安厅大数据中心建立线索摸排数据分析模型,对全省5000余名黑恶犯罪前科人员开展滚动排查,筛查出72名高危人员重点关注;全省公安机关还坚持上下合成,对重大黑恶案件提级侦办,四级联动,强力攻坚大要案。
       动员全民举报黑恶人员
       被湖北公安悬赏通缉两天后,1991年出生的恩施籍嫌疑人廖某回到老家投案自首。
       9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厅对外发布“关于悬赏通缉19名涉黑涉恶逃犯的通告”,并附上全省19名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有关信息。廖某是其中之一。
       廖某涉恩施市石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警方查明,石某纠集11名犯罪嫌疑人在恩施市城区范围内涉嫌故意伤害、非法占有农用地等11起刑事案件。
       悬赏通告发布当晚,正在湖北黄冈一家建筑工地务工的廖某收到朋友转发的省公安厅追逃信息。自知逃亡无望,他次日清晨6点乘车辗转赶往恩施,于9月16日晚到恩施市公安局自首。
       9月27日,湖北省公安厅再次发布《关于悬赏通缉20名涉黑涉恶逃犯的通告》,继续发动群众协助追逃,并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针对涉黑涉恶团伙在逃人员,湖北公安机关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追逃。
       湖北省公安厅出台《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的指导意见》,奖励金额上不封顶,鼓励群众举报黑恶线索。各地相继出台奖励办法。
       为确保群众举报的有效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湖北省公安厅还出台《湖北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规定》《湖北省基层公安机关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业务指南》,强化对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
       目前,湖北省共有900余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迫于压力投案自首。(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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