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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将谷子拌农药撒到湿地保护区 致使260只鸟被毒死

2018-10-18 19:4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毒鸟的二人当庭道歉了
  武汉:环保专项监督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9件 

  正义网讯(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桂丹)“没想到一时嘴馋竟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我们愿意向公众赔礼道歉,赔偿国家经济损失。”近日,由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起诉的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2017年10月,高某和卢某二人数次来到蔡甸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抓野味,并将拌有高毒农药的谷子撒到保护区内。几只鸟儿被毒倒后,二人将它们捡回家。但撒出去的毒谷子顺着河流漂向下游,被更多的鸟儿误食,造成大量省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及国家“三有”(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鸟类死亡,保护区生态环境也遭到破坏。
  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查获绿头鸭、黑水鸡、灰雁等鸟类死体260只。其中,省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3种共37只,列入国家“三有”名录的野生鸟类6种共223只。今年3月,案件移送至蔡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高某、卢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的非法狩猎罪,应追究刑责。”不仅如此,办案检察官还认为,二人的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已经损害到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7月16日,该院对二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对违法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充分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不仅让环境破坏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对潜在、有类似行为的人给予了警示和震慑。”全程观摩庭审的人民监督员高进德赞赏地竖起拇指。
  据了解,今年1月至8月,武汉市检察机关通过环保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批准逮捕32件63人,起诉54件87人,办理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9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
  专项工作中,他们将上级决策部署与武汉市打造“滨水生态绿城”目标及“四水共治”规划相结合,积极构建“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努力打好保护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组合拳”。除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外,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也积极发挥职能,尤其是对于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并就理解与适用相关新司法解释、强化和规范取证,与公安、行政机关加强沟通、达成共识,畅通环保案件移送渠道。
  “我们将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础上,继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让人民群众从环境改善中有获得感,不断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卫宁表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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