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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关精神病院134天?想逃又无法证明自己正常(2)

2018-10-16 08:57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2017年11月23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向原告刘刚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刘刚医疗费用2167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对此,刘刚与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对话
  刘刚: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15日,自称曾被强制关进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134天的刘刚告诉北青报记者,从入院第一天起,他就想要逃离这个地方,但他始终无法证明自己是个正常人。出院后,校方曾希望与刘刚私了,但被他拒绝。他表示,这件事对他影响非常大,自己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我和陈贯安之间没有矛盾”
  北青报:陈贯安为什么会认定你有精神方面的问题?你跟他之间有过节吗?
  刘刚:我们之间没有过节,也没有什么矛盾。在生活中,我们没有交集。换宿舍只是一个非常微小的事,只需和所在宿舍的楼管说一下,最多再和辅导员打声招呼即可。换宿舍的过程也很正常。
  北青报:是你母亲主动要求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将你送医的?
  刘刚:我母亲找到医生只是说,学校说我儿子有精神问题,她不知道怎么办。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五科副主任徐民从就说可以去学校看看,我母亲并不知道“过去看看”是什么意思。结果他们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把我双手反绑,我母亲当场就吓哭了,让他们放开我,但陈贯安和徐民从还是把我绑上车。

大学生被关精神病院134天?想逃又无法证明自己正常

 精神病医院作出的三防评定表

  自称没经同意就进行电击治疗
  北青报:在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过什么样的治疗?
  刘刚:入院三四天后就受到了电击治疗。先是麻醉,在人处于昏迷状态时进行电击。电击治疗需要患者知情并同意才可以实施,但他们从未告诉我电击的过程和后果,更没有征得我的同意。
  北青报:在住院期间除了被护工殴打,还有过什么样的遭遇?
  刘刚:在帮助一个小病人时,遭到一个护工的殴打,我受了一些轻微伤。那里面都是精神病患者,我经常被其他患者抢东西,个别患者还有暴力倾向。在里面很危险,让我感到很恐惧。
  北青报:在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做过什么样的诊断?
  刘刚:刚入院的时候做过一个检查,显示“未见异常”,之后8月19日的检查又说“脑地形图异常”。
  “我没办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北青报:入院期间有尝试逃跑吗?有什么困难?
  刘刚:从入院时,就跟他们说自己没病,要求出院,后来也尝试着用各种方式和外界联系。在里面,人会陷入一个怪圈,我没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有病的人都会说自己没病,反过来你要是乖乖接受治疗,又证明了你有病。
  北青报:最后是怎么逃出来的?
  刘刚:我从护士办公室的通讯录上记住了他们院长的联系方式,趁他们不注意给院长打了电话。他当时表示很震惊,但也没有直接放我出去。直到护工殴打我后,他们要求我签一个和解协议后就可以出院,协议要求我不能到上级主管单位举报,并让我付完剩下两万余元的治疗费。
  “这件事对我影响非常大”
  北青报:出院之后是怎么和学校、医院联系的?
  刘刚:出院之后,我找了学校几次。学校的说法是,这属于陈贯安的个人行为,学校已经对他做了处分,并称可以给我补偿和奖学金等,都被我拒绝了。2017年5月,学校的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袁彩红约我到学校,将卷子和答案一起给我,让我一边抄一边听老师讲解。2017年7月,刘刚收到洛阳师范学院寄出的毕业证、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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