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福建16家无证幼儿园被整顿(2)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无证幼儿园,有关部门曾责令停止办学,但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那么,发出的检察建议,如何落到实处? “清理整顿、整改取缔无证幼儿园,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仅凭一家之力难有效果,需要各方沟通协调,形成合力。”5月22日上午,福清市政府联合该市检察院召集相关镇(街)、教育、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圆桌会议,制定出台联合执法取缔无证幼儿园方案。 “幼儿教育是人生的第一个教育阶段,对于基础教育乃至终身教育都起着重要作用,规范幼儿教学秩序,各部门责无旁贷。”与会人员表示,将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清理整顿工作开展。 化一家之力为多方发力。为清理整顿专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措施,明确职责。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媒体通告曝光了无证幼儿园名单,并制发“告家长书”,释明就读无证幼儿园的危害,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幼儿园,并承诺妥善分流安置。 清理整顿经过几个月的努力,16所无证幼儿园中有3所经整改符合条件通过了教育局审批,其他13所达不到办园要求的一律取缔。 据了解,被取缔的无证幼儿园在园孩子1500名,教育局进行了登记造册,根据家庭住址已就近安排至所在镇(街)合规的幼儿园上学,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 新学期伊始,福清市政府发文要求相关镇、街开展“回头看”工作,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防止违规幼儿园反弹。“目前,这些无证幼儿园已经全部停学,没有发现又招收新生的情况。”陈文说。 记者手记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 幼儿权益,为千家万户所关切。围绕公益,依法监督,福清市检察院的探索之举,用法律智慧,以法治方式,最终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既是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责任担当的体现,也为拓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积累了经验。 首先,贵在共识。共识来自对保护公共利益认知上的一致,对法律深刻内涵和立法精神理解的统一。有共识,才有行动,为探索实践迈出关键一步。 其次,力在共治。为幼儿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更安全、更让人放心的环境,要举社会各家之力,助推学前教育整体提升品质。社会治理是系统工程,唯有共建共治,才更有力有效,才能共享优质资源,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对促进共治具有积极意义。 第三,利在共赢。对检察建议,不是一发了之,而是追踪落实;对无证园,不是一关了之,而是做好后续工作。履职过程,贯穿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清理整顿才能赢得各方理解和支持,才会有良好的社会局面。 共识、共治、共赢,本案就是成功的例证。(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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