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售卖"毒卤菜"获刑 检察院促其通过电视道歉
“我要向消费者说声对不起” “以前只顾赚钱,卖的都是‘黑心肉’。我不仅犯了法、对不起国家,更对不起客人们。在这里,我要向所有消费者说声对不起。”近日,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在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开庭,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缓刑考验期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同时被责令公开道歉。庭上,王某通过电视镜头向消费者道歉。当晚,这条新闻通过当地电视台向全市播出。2012年起,王某购买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工业松香给猪头煺毛,并将制作的猪头肉摆摊销售。2017年3月22日,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他当场查获。同年11月21日,该案移送至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认为,王某长期贩卖“毒卤菜”,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仅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能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也无法引起广大消费者的重视,遂决定对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今年3月20日,案件起诉至法院。 9月28日开庭时,高新区检察院邀请卤菜摊贩和居民共30多人旁听。法庭上,王某当庭认罪。在最后的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和民行检察官逐一发言,对王某和旁听摊贩及居民进行普法。 民行检察官随后陈述:“除刑事责任外,王某长期销售工业松香加工制成的‘毒卤菜’,行为危及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我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最后,王某面对当地电视台的摄像机,深深鞠了一躬,诚恳致歉。(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建忠提起公诉 07-12
- 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摘要 01-31
-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检将努力覆盖不同区域 01-23
- 湖北宜城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移送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21
- 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蚂蚁搬家"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04-24
-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再上新台阶 03-31
- 答记者问:汇聚实现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10-13
- 忏悔书连写10个"对不起" 安徽开审一起处级干部贪贿案 12-09
- 大年初一放火杀人致7死1伤案嫌犯被批捕 02-08
- 最高检:与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05-25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