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治社会 >

丈夫涉骗保假死 妻子携子女溺亡(3)

2018-10-14 13:57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现在戴家人只想弄清楚,在戴某花生前,丈夫失踪的那段时间里,她究竟经历了什么。
  “何某‘出事’后,传出的一些风言风语,逼着我表妹走向极端。”戴先生表示,下一步家里人或将起诉。“看政府的判定,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我们要起诉他们家逼死我表妹,要给我妹妹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但如果没有那回事,我们也不会去冤枉谁,不符合起诉就不会起诉。”至于起诉何家人还是何某,还待公安机关调查。
  ■ 追访 
  律师:确认侵权需证明骗保和自杀有直接因果关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就此案表示,何某首先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情节加重处罚,甚至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常莎认为,戴某花死亡是由于个人行为,何某没有杀人的客观动机,不会对此后果承担刑事责任。“骗保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常莎称,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戴某花的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戴某花的死亡和何某的行为有没有因果关系,决定了何某是否实施侵权行为。
  “缺乏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无法判定何某能预见自己妻子会带孩子自杀。”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表示,从侵权法的角度,需要何某的行为和其妻子带孩子自杀直接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骗保和自杀之间目前因果关系比较难以成立。但也不排除法院适用公平原则或者其他原则,来判决何某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
  (记者 张彤)(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