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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立足检察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

2018-10-13 14:02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由于监护不力或疏于管教,留守儿童往往既是违法犯罪的高发群体,也是遭受不法侵害的高危群体。特别是一些虽有父母但实际上得不到经济支持和照料的“事实孤儿”,往往因为贫困陷入生活绝境。 
  针对四川省情,近年来我们专门组织开展了针对留守儿童的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以今年为例,我们将全省388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事实孤儿”逐人、分批纳入救助计划;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需要其他救助的32181名“事实孤儿”,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分情形落实发放孤儿救助金、申请专项救助金、免去在校生食宿费用及学杂费等帮扶措施。 
  记者:四川地处长江上游,是长江主要的水源涵养地和重要的水量补给地。如何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长江上游地区生态扶贫? 
  冯键:中央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实现绿色发展。我们在工作中发现,贫困地区由于观念落后、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忽视生态保护。对于贫困群众而言,有的是在自己赖以生活的环境被破坏后不知、不会维权,有的是为了获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实施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对此,四川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同施策,着力防止地区贫困与生态破坏恶性循环。 
  我们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两个:一是推动贫困地区行政机关勤政善政治理环境。如通江县检察院针对至诚镇政府沿河倾倒未分类生活垃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附近居民生产生活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监督。鉴于镇政府仅对垃圾场地简单覆盖处理并继续倾倒垃圾,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成镇政府整改。二是推动贫困人群变“因贫伐林”为“护林增收”。雅安、甘孜、绵阳、凉山、广元等地检察机关针对办案发现的贫困人群盗伐林木获取收入的问题,联合林业局、扶贫移民工作局等部门,制定生态检察助力生态扶贫的工作意见,设立生态公益岗位,将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聘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 
  记者:如何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与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 
  冯键: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发现,制约贫困乡村脱贫发展的因素不仅是自然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落后,还在于社会矛盾集中、基层组织软弱以及一些盘踞势力横行霸道、掠夺资源,影响扶贫项目、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为此,我们将脱贫攻坚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推动贫困乡村、治安乱点乡村的依法治理工作,为贫困群众安居乐业、勤劳致富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围绕解决“三个不平衡”问题,强化法律监督质效 
  记者:对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您有哪些新考虑、新打算? 
  冯键: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检察工作存在“三个不平衡”,我非常赞同,这“三个不平衡”制约着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我们要正确理解“转隶就是转机”。反贪转隶之后,检察机关要聚焦法律监督工作,可以做的事情更多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检察机关首先应找准自身定位、更新理念,围绕解决“三个不平衡”问题,强化法律监督质效。针对四川检察工作实际,我们提出了“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的检察转型发展思路。 
  记者:在“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方面是如何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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