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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不敢管群众不敢惹重庆一村干部横行乡里近20载终获刑(2)

2018-10-12 13:26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拒不认罪悔罪不予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礼亚、李龙成因日常生活中偶发的矛盾纠纷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周礼亚在案发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但在刑事诉讼中拒不认罪悔罪,不予从轻处罚。被告人李龙成虽然有前科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但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同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在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可对被告人李龙成从轻处罚。
    被告人周礼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恐吓的方法向被害人勒索钱财3.7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综上,被告人周礼亚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同时,被告人周礼亚从1998年1月至2017年4月,先后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干部群众只要不合他心意,便恶言谩骂、暴力恐吓、拳脚相加,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是干部不敢管、群众不敢惹的“村霸”。
    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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