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评论 >

[燕赵晚报]因狗吠引发的悲剧原本可以避免

2018-10-12 13:03来源:燕赵晚报浏览:手机版
  近日,浙江宁波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邻居家养的狗常吠影响其睡眠,多次交涉未果,心存怨恨。当日王某某因为狗吠再次上门与邻居交涉,未果后回家取刀进入邻居家中行凶,造成邻居家三死一伤。(10月11日 澎湃新闻)
  三死一伤,令人唏嘘。对于残忍、冲动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予以谴责和声讨,王某某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此一件小事引发如此大的恶性杀人惨剧,理当引起深思。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人们本应遵循和睦、谅解、包容互助的心态和原则来处理邻里关系。但在法治社会和规则社会,邻里之间的相处还是应以遵守规则,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如果各方均能自觉尊重他人权利,不越界,不耍赖,无疑能够让邻里关系更加和谐。一旦有一方蛮不讲理,睚眦必报,得理不饶人,就可能引发冲突。如果纠纷长时间得不到纾解,则可能酿成积怨乃至仇恨,最终导致血案。
  除引发此惨案的狗吠外,小区停车位问题、广场舞问题、装修问题、宠物粪便问题等都可能引发纠纷。纠纷发生之后,如果经交涉,引发纠纷的责任方主动认错,及时改正,可能落个皆大欢喜的结果。一旦有一方蛮不讲理,甚至威胁、辱骂对方,就可能导致矛盾扩大,埋下祸根。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的邻里纠纷中,几乎没有主动出面调解、评理、说和的乡贤等德高望重者作为矛盾“缓冲带”。即便是居委会、小区物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往往也对邻里纠纷避而远之,生怕惹火上身,或者敷衍处理,不及时制止违规方,安抚受害方。但要知道,由纠纷双方直接面对面交涉的话,很容易导致矛盾升级恶化。
  可以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教训十分深刻。对于邻里纠纷等小矛盾,有关部门不能等闲视之。相关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职责,不推诿,不退缩,能调和的调和,不能调和的果断制止、惩戒违法行为,进而倒逼人们敬畏规则,尊重他人权利。唯有如此,方能将容易酿成惨案的积怨和怒气消灭于苗头,避免小纠纷酿成大惨案。(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