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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贩卖屡禁不止 个人信息要多加几道保护锁(2)

2018-10-10 16:10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买卖已形成一条规模大、链条长、利益大的产业链。“这条产业链结构完整、分工细化,个人信息被明码标价,流通变现环节主要包含三个方面。”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笑岑介绍,上游环节负责“源头供货”,非法获取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主要来自于黑客攻击和“内鬼”外泄;中游环节负责对从上游处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与再加工,通过买卖、交换等形式形成规模化市场;下游环节负责“应用变现”,将所获个人信息应用于电信诈骗、恶意营销等不法渠道以牟取高额利润。 
  在公安部今年的“净网2018”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黑客攻击破坏犯罪和非法销售“黑卡”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半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8000余名,其中涉电信服务商、互联网企业、银行等行业内部人员300余名,黑客1200余名,缴获“黑卡”270余万张。 
  引导行业建立个人信息分级分类保护体系 
  据统计,目前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包括民法总则、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新近通过的电子商务法。 
  杨立新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足以保护个人信息,问题在于,侵害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能够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对于侵权行为,仍然制裁不力。“重点是加强司法上的民法保护,在惩戒手段、赔偿问题上落实落细,加强对侵害个人信息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承担赔偿责任。”“个人信息保护的主管机关还未确定,目前公安、工信、网信、司法等多家部门都在管,需拧成监管合力。”刘笑岑认为,还处于立法计划当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来应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 
  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是什么?“问题出在过度采集上。”陈音江说,“合法、正当、必要”六字是目前相关法律对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的规定,必须贯彻落实,同时要尽快明确,哪些事项必须通过实名制注册或办理,哪些事项无需实名,避免信息采集主体过多、实名登记事项过度。 
  “如何引导行业对于个人信息进行分类,构建分级分类保护体系,这是当前个人信息防泄露问题要着重考虑的一项。”腾讯守护者计划安全专家马瑞凯说。 
  受访专家表示,个人信息获取、存储和利用的环节众多,许多信息的传播又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做到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公民、信息采集机构、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协同共治。就企业管理层面而言,要推动数据防窃密、防篡改、防泄露等安全技术的研发和部署,有效降低不法分子窃密风险;就监管部门而言,要进一步加大对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持续形成高压态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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