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平遥关停整顿多家问题醋厂 多家无证作坊、醋店被查封(2)

2018-10-09 16:39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 查处
  “醋缸漂死苍蝇”醋厂停业整改
  昨日,专项检查组对报道中提及的娃留村多家醋坊进行检查,其中龙清香醋坊为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已责令其整改并立即停产停业,对该作坊用于生产的大号发酵缸18口,小号发酵缸51口,熏缸8口予以查封,49个“龙清香醋坊手工醋”标签予以扣押。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晋善坊”醋厂生产环境存在蒸料车间无纱窗、有杂物等卫生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此,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晋善坊限期整改。
  平遥县市监局局长王建仁告诉新京报记者,从10月8日起,会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委托2018年度食品安全抽检中标的4家检测机构对古城内所有的食醋进行专项抽检。“现已经抽取50家食醋生产经营单位的食醋样本进行抽检,”王建仁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执法人员对平遥县食醋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摸排,对食醋生产企业3户,分别是四清醋业、晋善坊醋厂、宁固府醋业,现有食醋生产加工小作坊25户(含古城内14户),办理了营业执照的食醋经营户768户(含古城内222户)进行检查,初步检查发现,9户无许可证(含古城内无证5户),相关问题还在进一步检查中。
  ■ 追访
  暂停古城内新增食醋作坊审批
  根据平遥县市监局局长王建仁介绍,平遥县每年都会不定期地对全县的食醋进行抽检。“8月以来已抽检食醋34批次,检测不合格3批次,案件还在办理中,还没结案。”
  2018年5月1日起,《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在山西省施行。第十七条规定了小作坊应当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证。食品小作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加工散装食品应当符合食品的容器或者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王建仁称,在检查过程中,一些小作坊并不能做到到期换证,无法按照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导致食品安全隐患。“加上现在食醋销售企业盲目扩张的实际情况,造成溯源难,市场混乱的问题发生,”王建仁告诉新京报记者,针对这样的情况,“在整改到位之前,监管部门暂停古城内新增加醋加工小作坊的审批。”
  平遥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今年8月平遥县成立了“平遥古城醋行业协会”。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旅游秩序整治的安排部署,醋行业专项整治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内容,要求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的新型管理格局。报道发出后,会依托“平遥古城醋行业协会”,从提升标准等方面着手,召集食醋生产企业、小作坊建立平遥古城食醋的有关标准,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经营、规范经营。
  记者 游天燚 实习生 张慧(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