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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一少女遭男女围殴”视频 文昌通报处理结果引热议校园欺凌(2)

2018-10-09 14:29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通报处理结果再次引热议
    10月7日下午,文昌市委宣传部通报此事处理结果称,文昌市公安局调查了解到,10月4日下午,林某等9人在文城镇人民公园后茶店相约喝茶,聊天过程中,说起林某此前被他人殴打时其朋友黄某(本案被打者)就在旁边却没有帮她一事,遂在陈某(本案打人者之一)提议下将黄某约出来,以殴打出气。林某通过QQ将黄某约至茶店后,又将其带至文城镇霞洞村的民房前,对黄某实施殴打。
    通报称,参与打人者共有8人,3男5女,年龄从12到15岁不等。其中,1人为文昌市初三毕业后在家赋闲;4人为文昌市在读中学生,分别就读于3所学校;1人为文昌市辍学少年;1人为某职业学校在读学生;1人为海口市在读中学生。被打者黄某为海口市某中学学生,目前休学。法医对黄某的伤势进行鉴定,确定为轻微伤。
    文昌警方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涉案人依法处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参与打人的陈某等已满14岁的3人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处罚,因这3人均未年满16周岁,且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林某等未满14周岁的5人依法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进行严加管教。
    通报还称,文昌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此事,除了要求公安部门尽快查处事件之外,已责成市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镇政府对事件中1名文昌市在义务教育适龄少年辍学的原因进行调查,督促其监护人依法送其返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并协调相关学校为其返校提供必要的协助。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与教育工作,特别是开展全市学校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针对上述官方通报的处理结果,一些网友认为处罚过轻,难以在社会上起到警示作用。
    “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出台校园法规。这种校园暴力现在不治,出了社会还得了”“如果不严惩的话,小孩在心底就认为他们没错或者当成一件平常的事来看待,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轻处罚,无异于纵恶抑善”“我们都不希望看到这种现象,但确实存在,我们不禁要问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是否要反思呢”……
    事件处理要强化教育功能
    就此事,卢焕雄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校园欺凌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必须是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等行为,使被欺凌者精神上或者肉体上感到痛苦或者不适,造成被欺凌者心理或者身体上的伤害、财物上的损失或者使其陷入恐惧的情绪,为其制造了不友好的学习环境。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国庆假期期间发生在文城镇的这起少年暴力事件也属于校园欺凌,值得教育部门、相关政府部门和家长反思。
    卢焕雄称,近年来,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在网络上频频曝光,如何防范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已成为教育界和社会的共同话题。女生欺凌、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校园欺凌、网络欺凌和校园暴力等现象,呈现出低龄化、暴力性发展倾向,其残酷性令人震惊,不仅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消极影响,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给社会带来危害。
    “为了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建设平安校园,全省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相关文件,提出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预防体系、依法依规处置、构建长效机制等工作任务,收到一定效果。”卢焕雄说,但在具体事件处置中,各地往往重平息,轻教育,致使学校教育功能缺失,尤其是一些轻微的欺凌事件,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息事宁人为唯一目标;更有甚者,有些地方忽略了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缺少对实施欺凌学生的训诫和教育,忽视受欺凌学生的心理抚慰与疏导,主要精力放在动用警力资源,以堵塞欺凌视频网络传播为要务。弱化学校教育功能是类似事件处理中常见的严重缺失与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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