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成功抗诉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正义网哈尔滨10月9日电(通讯员何其伟 李学梅)“没你们的监督,我爷爷的名誉是回不来了,我也难抬起头了!真心感谢检察院和检察官们!”国庆前夕,市民冯景华起个大早,不远千里,专程来到黑龙江省检察院,亲手将锦旗送给了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李环宇手中。 “这个案件的改判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难得老冯还惦记着呢!”谈起老冯口中说的名誉的事儿,李环宇讲起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1990年7月,黑龙江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下简称“制作中心”)与黑龙江电视台、龙江电影制片厂联合摄制了一部12集的电视连续剧《赵尚志》。剧中生动再现了东北抗联英雄赵尚志在1932年至1940年间带领东北抗日联军在林海雪原抗击日军直至牺牲的故事。其中,第12集中讲述了一名叫“冯界德”的收山货的人物在得知赵尚志的行踪后,向日本侵略军告密,使日本侵略军逮捕赵尚志,最后被刘德山所害的故事。 现实生活中,老冯一直以爷爷冯界德当年曾经为赵尚志提供过帮助为傲。然而,在和家人观看电视连续剧《赵尚志》后,老冯吃惊的发现不仅爷爷冯界德的名字出现在剧中,且身份变成了出卖赵尚志的叛徒。对此,老冯在情感上一直难以接受。于是,在2013年4月15日,老冯将制作中心起诉至法院。2014年,法院认为,电视剧《赵尚志》第12集中出现的人物“冯界德”与老冯的爷爷姓名同音,所从事的行业相似,但是并不能确定剧本中的“冯界德”就是以老冯的爷爷为原型作为创作依据,未支持诉讼请求。 老冯在得到法院判决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该院在详细了解并调查后认为,根据老冯提供的1977年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供销合作社委员会给老冯父亲的一份家庭历史结论,以及马吉仁出具的关于冯界德的《证实材料》,老冯的爷爷冯界德与《赵尚志》中的“冯界德”相比较有五点相似与吻合。“老冯的爷爷冯界德的自然状况、工作、经历、生活环境等自然特征与电视剧《赵尚志》中的‘冯界德’高度一致。”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李环宇进述道,从一般人的角度和常理分析,剧中人物容易使社会公众,特别是认识了解老冯的爷爷的特定人群,会将电视剧《赵尚志》中的“冯界德”与老冯的爷爷联系起来,以致降低对老冯的爷爷及其后代的社会评价。 居于一系列的调查和对案情分析,2016年6月,黑龙江省检察院决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检察机关民事抗诉书后,指定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2017年12月15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改判制作中心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书面向老冯赔礼道歉,并赔偿老冯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2万元。 (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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