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件:34元票据牵出游玩"行程图"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查处一起市职业技术学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接到处分决定时,该院后勤处处长范德全对自己的侥幸心理懊悔不已:“本来以为出门在外没人监督,就能瞒天过海,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现在想想非常后悔……” 该案的查处源于两张不起眼的票据。今年初,连云港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对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两张往返云南昆明和石林景区的高速收费票据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两张票据均为34元,产生于同一天,且前后间隔仅3个多小时,这里面可能有问题。” “石林可是远近闻名的风景区,是否存在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的问题?” 工作人员立刻汇报有关情况,连云港市纪委监委随即展开调查。经查,此前,公安部在云南昆明举办保安服务管理培训班,范德全等5人自驾赴云南参加培训,这两张34元的票据就产生于此次培训期间。随着调查的深入,此次培训报销的票据疑点越来越多,于是,调查组找到范德全核实情况。 “范处长,请你解释下,在昆明培训为何要驾车到石林?” “当时找错路了,人生地不熟,难免的。”面对调查,范德全似乎有所准备。 “那么,绕到张家界、九华山,也是因为走错路吗?” “这些……这些……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在调查人员出示有关材料后,自知无法隐瞒的范德全只得将事实和盘托出。原来,范德全等人擅自缩短参训时间,为期一周的培训他们只参加了两天,后因回程时间充裕,便多次绕道沿途风景区旅游,他们自以为只要景区门票没入账报销,就不会暴露。谁知,调查组通过分析他们在单位报销的食宿发票,不仅绘制出他们游山玩水的“行程图”,更还原了他们违纪的“轨迹图”。事实查清后,连云港市纪委监委给予范德全党内警告处分,其余同行4人也受到相应处分。(张培东 王大明)(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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