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抢孩子”事件处理过轻?警方通报回应三大质疑(2)
其实在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奶奶并非这个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她没有权利去抢夺这个孩子,即使是真的是他的亲孙子的话。因为这样会损害这个相应的监护人、也就孩子父母的监护权。第二个她们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因为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扰乱车站商场等社会公众秩序的,应该相应地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那么,除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误抢孩子”的行为又能否构成拐骗儿童罪呢?韩骁律师认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个罪名是以出卖为目的,拐卖绑架中转贩卖等等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要求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这个案件来说,以警方的通报来讲,(李某等)不是以出卖为目的,所以这个案件应当是不具备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观要件。 同时,律师表示,如果当事人认为身体、精神上受到创伤与损害,可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记者:李行健 编辑:江晓晨 张修权(实习)????(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携手踏上亚太繁荣发展新征程——习近平主席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 11-13
- “温比亚”强势北上 豫皖苏鲁多地暴雨破历史极值 08-20
- 山东:公开悬赏100万缉捕50名重大逃犯 08-17
- 简政放权,看看这11部法律作了哪些修改 11-05
- 人民日报评论员:"反契约陷阱"给世界经济带来失序风险 07-14
- 陕西彬州市委市府被指欠八百万 省纪委监委核查 05-29
- KTV擅用音乐电视作品作者可主张表演权 07-29
- 史上最失败舆情公关案例:涉失实披露 京东或将遭集体诉讼 09-07
- 内蒙古一退休厅局级领导干部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12-01
- 10天生产9.1吨!“猴头菇菌种基地”咋成制毒窝点? 04-24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