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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发生恶性伤人案件 浙江省领导作出批示

2018-10-07 14:28来源:浙江在线浏览:手机版
    宁波北仑发生一起恶性伤人案件 车俊袁家军郑栅洁作出批示 
  浙江在线 记者 王国锋 谢晔
  浙江在线10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国锋 谢晔)10月6日晚6时28分,宁波北仑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北仑区春晓街道发生一起持刀驾车伤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2岁,北仑春晓人)因个人纠纷在春晓街道西子山路持刀捅伤一名女子,后在路边抢劫一辆轿车逃离至附近的海陆村,下车捅伤多人后又抢了一辆轿车逃离现场,并在附近的公路上撞伤多人。目前确认,1人被撞当场身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16人正在救治中。
  接报后,省领导车俊、袁家军、郑栅洁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宁波市及公安机关全力追捕犯罪分子,避免继续伤害群众。同时,要全力救治伤者和做好善后工作。

 
    案件发生后,宁波市和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集中警力迅速布控,医疗卫生部门全力抢救受害者。经全力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于当晚11时许被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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