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公安 >

广州侦破刘村刘永添涉黑团伙案

2018-10-01 14:40来源:中国警察网浏览:手机版
  8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判处主犯刘永添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5020万元,罚金120万元;判决其他53人20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审判决书长达167页、近10万字,这是该案合议庭法官们联合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历经半年调查审理,反复推敲、几经修改的成果,只为将该案办成铁案。
  无人举报的涉黑案件
  2013年年初,广州警方“8·31”反黑专案组在调查增城新塘李录林、李寿林兄弟涉黑团伙时多留了个“心眼”(2015年3月,海珠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李录林、李寿林有期徒刑19年6个月、15年):李氏兄弟在新塘以暴力手段强行垄断建筑工地的土石方供应生意,而一条隧道之隔的萝岗刘村同样面临大征地、大开发的局面,是否也有另一个“李氏兄弟”团伙在欺行霸市呢?
  面对心中的疑问,办案民警在回访李氏兄弟受害者和走访其他群众时发现,永和隧道以东属增城新塘的李氏兄弟涉黑团伙地盘,以西属黄埔刘村的刘氏家族涉黑团伙。
  经过一段时间摸查,警方初步查明当地确实存在一个以刘氏家族成员为首,披着混凝土公司合法“外衣”,实质以暴力手段垄断区域内混凝土及建筑材料供应的农村涉黑团伙。
  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广州市公安局成立“2·25”反黑专案组,由刑警支队牵头,联合相关警种和当地公安分局等单位,开展全面侦查工作。
  然而,专案组的侦查取证工作却遇到了很大阻力。刘氏团伙主要成员在当地是人人皆知的村霸,以心狠手辣出名,一些事主虽然深受其害,但迫于其势力,害怕遭到报复,敢怒不敢言。
  14年前的枪案成为突破口
  办案民警在扩线侦查中发现,2004年发生的一起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案中有刘氏家族成员涉案。2004年的一天,刘村村委会门前响起数声枪声,一帮歹徒持枪打砸后将一辆汽车推入水沟。
  原来,刘永添自2002年当选原萝岗区东区街刘村村支书(刘村2003年改为社区)后,就与他人合伙成立了工程公司,负责云埔开发区的土地平整工程。他利用其特殊身份,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定。
  2004年,刘永添决定踢开对方单干,于是就有了村委会门前打砸一幕。打砸事件直接奠定了以刘永添为首的刘氏兄弟团伙在刘村的垄断地位。
  办案民警以此为突破口进行艰苦排查,从众多线索中逐渐勾画出一个特大涉黑犯罪集团的整体脉络,并查明了该涉黑集团的组织结构。
  刘永添、朱志高、刘永东等人先后成立公司和工程队。2008至2016年间,他们按照不成文规定,一旦发现非组织中的单位或成员承接工程或供应建筑材料,即有组织地通过实施打砸、阻拦施工车辆、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迫使被害人、被害单位放弃工程,最终由组织中的单位或成员承接工程或供应建筑材料。
  该组织成员在刘村范围内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动。此外,部分被告人还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