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扫黑打伞培土三管齐下 专项斗争初见成效
新华社广州9月29日电(记者毛鑫)“垄断冬瓜档,一斤多卖2毛钱”“砌墙堵门、挖沟断路,花样手段搞强占强拆”“重伤被鉴定为轻伤,花20万元治疗只得到2万元赔偿”……这是广东近期公布的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中的部分细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坚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基层治理同步进行,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挖出了不少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并借此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强力扫黑除恶 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8月中旬,广东警方公布了深圳陈某森涉黑专案的收网情况,警方共刑拘189人,批捕164人,一举打掉这个盘踞深圳宝安区20多年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这些词语出现在各级人民法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的判决书中。每一个词语的背后,都有多个残忍的犯罪事实。从“垄断冬瓜档”到“强占强拆”,一段时间以来,广东部分地区黑恶势力夺民利、侵民权的事件屡有发生。 “群众一面对身边的黑恶势力深恶痛绝,一面又害怕报复忍气吞声。”汕尾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世华说,一个地方黑恶不除不扫,就没有平安可言,人民群众一定不幸福。 2月12日,广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开展了两轮专项督导,并对重大案件及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重点督办、挂牌整治。 “严峻的形势面前,广东就是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要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清风正气,打出朗朗乾坤。”广东省扫黑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打掉一批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的涉黑涉恶团伙后,广东社会治安环境愈发好转。截至8月下旬,广东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分别同比下降18.3%、11.7%、11.3%,促使2380名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深挖“保护伞” 为扫黑除恶清理障碍 在汕尾市黄某等人涉黑案中,侦查取证过程中发生的一幕令办案人员记忆犹新。 2006年,该犯罪团伙为垄断当地冻肉市场,对多个猪肉商贩采用威胁、辱骂等手段,强迫他们从该团伙处购进冻肉。案发后,当地警方去调查取证,受害人却不敢出面作证。 “有一次我等一个证人等了两天,好不容易见到了,那天他老婆在后面哭着求我不要找他作证。”提起这一幕,该办案人员依然心痛不已。 “说到底,还是群众对警方没信心。”李世华直白地说,以前这些人作了案,往往能通过自己的保护伞、关系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群众连报案都不敢,更别提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了。” 为打消群众顾虑、彰显扫黑决心,广东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纳入《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同时明确了“两必问”和“四同步”机制,要求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必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时必问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还要做到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诉。 今年前8个月,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182件、立案查处1009人、追究责任39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0人、移送司法机关119人。 群众信心在回暖。截至8月下旬,广东全省共收到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1万余条,占全省排查发现线索总数的36.4%。 “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涉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已立案查处了2起厅级干部、36起处级干部‘保护伞’案件,初步形成了秋风扫落叶的高压态势。”广东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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