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
本报讯 吉林省工商局制定的《关于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实施办法》近日开始实施。今后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审查员与核准员职责合并,登记全程由具有资格的同一登记人员(以下简称审核员)负责。 据了解,《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内资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注册业务。吉林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员必须在承诺时限内核准办结,符合当场登记条件的,要当场办结;审核员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登记,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法定登记条件。 □荆雳钧(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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