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层层抓落实 精准出重拳 群众广参与全面打响扫黑除恶山东战役(2)

2018-09-26 15:47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据了解,8月30日中央督导组入驻后,山东扫黑除恶攻势更为凌厉。记者采访期间,山东正在开展纪委监委公开处理一批、公安机关公开移送起诉一批、检察机关公开提起公诉一批、法院公开宣判一批等“四个一批”集中统一行动,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韩芳丽告诉记者,山东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9月11日前一审审结的10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和43起恶势力犯罪案,重刑率(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分别达47.01%和18.03%,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的重刑率。
    9月12日上午,记者旁听了泰安市周传智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这一团伙采取拦路截车、纠缠滋扰等暴力威胁方法,强行索取车辆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最终7人获重刑,处十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
    宣判后,一名被告人家属失声痛哭。
    黑恶犯罪,终究害人害己。
    抓,层层压责
    干了15年村社区书记,9月1日,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都庄社区书记王东洋第一次被上级约谈,内容是评判当前扫黑除恶形势。面对自己的顶头上司——街道办书记,王东洋对辖区扫黑除恶工作的评价却毫不客气:“一般”。
    “扫黑除恶宣传力度是比较大,但感觉打击力度还不够强,咱们经济开发区还没有破获一起黑恶势力案件呢,希望摸排打击力度再大一些。”王东洋向记者回忆起10多天前约谈的一幕。
    据了解,山东将扫黑除恶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省、市、县、乡、村五级党委书记均为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中央督导组入驻山东后,组织市、县、乡、村四级书记,公安局局长(含派出所所长)等逐级逐人约谈,约谈人数超8.7万人,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菏泽在专项行动部署阶段就明确市委书记担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开山东先河。
    菏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单立新介绍说,市委书记孙爱军除主持召开相关会议、约谈各县区委书记外,还直接研究部署、协调推动牡丹区吴某伟涉黑犯罪案等重大案件侦办,对菏泽前期存在“保护伞”打击不彻底等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协调推动解决。
    目前,菏泽市共侦办涉黑犯罪案件4起,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67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1件95人,整体战果名列全省前茅。
    “党委书记亲自抓,有利于调动配置各类资源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群众对扫黑除恶也会更有信心、更加放心,积极参与、敢于举报。”菏泽市单县南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马瑙说,他深感这项工作责任重大,必须亲力亲为。
    单县地处四省八县交接处,人员流动性大,治安环境相对复杂,容易滋生黑恶势力。
    在单县县委书记穆杰看来,越往基层走,干部对辖区有没有黑恶势力越清楚,也有责任摸排清楚,“原来可能因为认识上的偏差、受胁迫等种种原因没有说、没敢说,现在必须说,不说以后出了问题就要追责”。
    穆杰用整整两天时间,和22个乡镇书记、60多个职能部门的“一把手”以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干部进行一对一约谈,梳理出27条重大线索移交有关部门。
    “在推进扫黑除恶中,党委‘一把手’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直面黑恶势力。你都害怕群众还能依靠谁?!”穆杰说,近日,单县打掉了一个以暴力手段大肆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