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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转账”藏玄机 村干部合谋私设小金库分赃(2)

2018-09-25 14:30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手机版

  尝到“甜头”的范大可等人变得肆无忌惮,一发不可收拾。此后几年,他们“如法炮制”,利用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骗取等手段,侵吞十余项惠民项目资金共计约28万元。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范大可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最终还是露出马脚。今年4月21日,经上杭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范大可、江金生进行立案审查。同日,经上级批准,对两人采取留置措施。目前,3人均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及时建章立制补漏洞 
  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基层自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何把这一惠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好? 
  对此,上杭县纪委监委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对全县所有“一事一议”项目情况进行一次“大起底”,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加强监管。 
  “事前把好‘立项关’。”上杭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在立项选择上,将“一事一议”项目向各项支农项目实施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倾斜,重点解决严重困扰经济发展、群众意愿强烈和村民积极性高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结合这起案件发现的漏洞,上杭县按照“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原则,规范奖补办法,严把公示和验收环节,确保项目可行性和投入的实效性。对违反“一事一议”工作程序,截留挪用、骗取奖补资金的项目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上杭县纪委监委还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涉及“一事一议”项目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严查快处腐败行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王平)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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