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释法:砍伐自家林木仍需办理采伐许可证
众所周知,砍伐滥伐林木是违法行为,但是许多人或许不知道,就算是自家的树也不能随便砍伐,否则就很有可能被因违法犯罪而获刑。 被告人李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雇佣工人到该县“橄榄湾”山场砍伐向李某乙购买的林木,后将砍伐的林木运至自己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处理。经鉴定:被砍伐的林木蓄积量为68.8111立方米,经济价值为19748.79元。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对被告人李某甲提起公诉,后安溪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甲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释法:《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对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采伐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因此即使是拥有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也不能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即使已经领取采伐许可证,也要按照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进行采伐,否则,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甲通过向李某乙购买取得林木的所有权,其砍伐的是自己拥有的林木,但要采伐林木依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采伐许可证才可以采伐。被告人李某甲采伐林木的数量在10立方米以上100立方米以下,属法律规定的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 (王雅彬)(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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