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酒后驾驶不悔改 不到半年又醉驾被判刑
都说“酒驾猛于虎,害人又害己”,然而某高等专科院校大一学生苏某却把醉酒驾驶当成家常便饭,一年之内竟因危险驾驶被判刑两次。 刚刚在某高等专科院校就读一年级的苏某在大年初五晚上无证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三个月后被解除社区矫正。 然而苏某并没有从中汲取教训,在解矫不到一个月再次无证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安溪县剑斗镇洋头村往双洋村方向行驶,途径县道340线24km+600m剑斗村路段时,与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一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苏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苏某拘役二个月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检察官提示:作为在校大学生,对于酒后开车的危害非常清楚,但却熟视无睹,竟然一年内重蹈覆辙。刑罚固然使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到该有的教训,但是,其所带来的人生污点却是永远无法消除。希望本案为我们带来警醒,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真正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黄贵重 陈福来)(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云南省保山市副市长耿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0-16
-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民接受审查调查 05-09
- “红通人员”强涛、李建东被缉捕并遣返 06-02
- 吴爱英:积极推进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1-26
- 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潘启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08
- 十八大后近40部司法解释发布 经济人身全方位保护 10-30
- 司法部:做好2014年工作 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04-03
- 最高检公安部发文明确15种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07-12
- 吉林市委原书记赵静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04-15
- 哈尔滨站北广场、哈尔滨北站“黑车”非法营运 相关人员被问责 08-18
资讯排行榜